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報告,指康文署健身室簡介會及訓練班長期嚴重供不應求,簡介會超額報名更高達14倍,成為推動體育普及化的最大障礙。立法會議員與健身業界皆認為,現時面對求過於供兩難局面,建議簡化市民使用門檻及引入預約罰則防止浪費名額。

梁子穎今早(14日)喺電台節目強調,健身室限制「唔單止合理,更係一種安全保障」。佢指健身器材多涉及重量及電子設備,缺乏指導易造成自身或他人危險,認為可參考內地泳池要求200米測試入池做法,對香港健身室安全準則進行改革。

佢建議將月票改為套票形式,例如以優惠價購買10次使用權按次扣數,即使保留月票制亦要限制每日預約次數(1-2次)。並提倡靈活推出短期或按月訓練班,善用現有87名地區健身教練,增加課程吞吐量。同時引入預約缺席罰則,多次爽約者限制下次購票或訂場資格。

邱益忠則認為現行簡介會及訓練班報名制度過時,因年輕一代已透過社交媒體或中學課程掌握基本健身知識,建議以網上觀看教學影片答題方式取代當面課程,並承認商業及國際教練資歷,簡化審核程序提高效率。佢指出街頭健身風險更高卻無准入限制,室內健身室亦應適度放寬。

不過邱益忠承認,康文署需利用課程考試形式控制人數,否則易出現爆滿問題。因缺乏罰則,現時有市民預訂兩至三小時場次後,僅鍛煉45-50分鐘即離場,又唔會主動取消剩餘時間,導致名額浪費。佢支持對爽約兩至三次者提高月費,例如由180元增至200元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