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有女KOL喺社交平台展示短片,聲稱喺中環被一名男子偷拍,並追拍對方。當場男子表示手機相簿冇偷拍照片,Rachel卻指控對方「唔知係點刪除,但明顯拍咗」,又指對方有兒女,行為「影響家庭同市容」。事件霎時成為熱議話題。
Rachel Li自稱為模特兒,去年參與港姐選舉。佢喺Threads上載片段,指自己喺卑利街遭男子偷拍,不過未清楚說明拍住佢乜部位,亦無提及有報警。片中男子遮臉避開,之後展示手機相簿証實無偷拍照片,但Rachel堅持指控,話語引發網民兩極意見。
部分網民批評Rachel無證據便公審男子,指「香港無肖像權,佢仲只係離遠影,人哋影相就偷拍狂」、「obviously唔係證據」,又質疑「冇證據證明有偷拍,仲post上網,行為噉無語」。有留言指香港法例有保障,專門規管非法拍攝私密部位同窺淫罪,最高可判監5年。
面對評論,Rachel反駁指「拎香港冇肖像權出嚟講嘅人真係無語」,強調街拍同偷拍唔一樣,並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C及159AAB條文,話「唔好將猥瑣行為包裝成合理藉口,而且唔該責怪受害者衣著」。不過有網民追問男子有否拍私密部位,她至今未有回應。
事件喺網上掀起討論,有市民指美國卡車司機撞人事件當中,警方調查後無發現證據,亦有人認為Rachel做法唔妥。而相關法律條文同市民守則亦被望向,有網民建議男士街拍時要留意法例同保護自身,避免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