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律師會向立法會提交書面意見,建議修例讓符合資格嘅事務律師有機會成為資深大律師。會長湯文龍指,建議修例係因為香港長期面對法官人手不足嘅問題,希望更多具備實力嘅專業人士有機會擔任更高級別法院嘅法官。佢續指,現時法律服務範疇遠比過往複雜,包括知識產權、航運法,甚至新興嘅太空法等,所以希望相關專才亦有機會出任法官。

湯文龍指出,律師會建議修例嘅核心目的,係希望讓更多人能晉升至高等法院擔任法官。雖然現時冇硬性規定高等法院法官必須係資深大律師,但實際遴選時,有唔有呢個資格往往係重要考慮條件。佢強調,修例唔代表所有事務律師都會自動成為資深大律師,只係希望設立一套機制,讓合適嘅人有機會獲得資格。佢話:『我們希望讓更多律師有機會回饋香港,回饋國家,乃至為國際社會作出更多貢獻。』

湯文龍提到,內地等部分司法管轄區果真有法官學院,惟香港採用普通法制度,一直冇呢套機制。佢重申,若律師業界近14,000名律師中,只要有一小撮人取得資深大律師資格,又有志成為法官,就能一定程度紓緩法官短缺問題。佢指,律政司數年前已經修例,容許政府內部律師成為資深大律師,今次建議同過去理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