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區交通隊人員今日(10月12日)於區內進行電動車執法行動,期間發現一名28歲日本籍男子喺太子界限街及通菜街交界處使用電動單車,其後根據四項違規理由將該男子拘捕。

警方表示,有關男子被指控「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無有效駕駛執照」、「未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未佩戴認可防護頭盔」,當局強調電動可移動工具唔可以同一般汽車一齊行駛於路面,亦唔得喺行人道或單車徑使用。

執法人員指出,使用電動車唔但容易引發交通意外,更可能導致騎乘者本人或其他路線使用者受傷。旺角警區表明會繼續嚴肅處理道路違例行為,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