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人員昨日(10月11日)喺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77歲內地男子,檢查後發現佢喺環保袋同背包內藏有164隻活龜,總價值約32萬港元。
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到場查驗,初步鑑定部份活龜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明嘅瀕危物種,而根據本地《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屬受管制物種。
案件已經轉交漁護署進行進一步調查。海關強調,任何人士如無合法證明進出口或持有上述物種,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罰款一千萬元同監禁十年,佢哋嘅物品亦會被充公。
另外,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若有人因處理方式唔合理而令動物受傷害,同樣會涉及刑事責任,最高罰款達二十萬元同監禁三年。
市民如有懷疑走私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同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提交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