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無業男子毛嘉進涉嫌為償還姨母貸款,與父親毛仲偉、姨母劉偉娟及另外兩名男子合謀偽造申請,聲稱「國家司法考試培訓中心」及「粵港澳大灣區學術交流中心」等公司經營零售業務,以申請防疫抗疫基金中零售業資助計劃的11筆各8萬港元援助,但申請最終被拒。5人已否認企圖欺詐罪名,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決,其中姨母劉偉娟及父親毛仲偉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毛嘉進及另外兩男則罪成還押至11月4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暫委法官黃士翔另拒絕脫罪被告的訟費申請,認為有自招嫌疑。

案發時5名被告依次為62歲退休婦劉偉娟、61歲地盤工人毛仲偉、56歲柔術教練何政峰、42歲商人鍾偉權及40歲無業男毛嘉進。劉偉娟及毛嘉進一同否認8項企圖欺詐罪名,毛嘉進再連同毛仲偉否認1項企圖欺詐罪名,何政峰及鍾偉權則各自否認1項罪名出庭應訊。

案件編號:DCCC341/2024。法庭記者:雷璟怡。案件當初申請時已被拒絕,但相關人士仍被起訴。法官在裁決時指出,被告若無罪則無需支付訟費,但認為有自招嫌疑而拒絕申請。現時案件仍在審理中,待進一步背景資料後才會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