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廣州醫科大學四年級女學生趙善文傍晚離開學校北門,入夜後行至流花湖公園便失去聯繫。根據室友透露,趙善文有學聲樂,估計係去公園練習,但約晚上7時手機突然關機,家屬驚慌趕至廣州報警。

兩天後,即9月14日下午,警方喺流花湖公園勐苑一個小池塘底發現趙善文遺體,家屬認證確認身份。經過DNA驗證、步態對比同監控追蹤,最終鎖定外號「阿狗」疑犯,於當晚7時半在越秀區站前橫路網吧將其拘捕。

審判顯示,鄭發岑係喺湖邊見到趙善文路過後,從後扼住佢頸部拖至草叢實施強姦。過程當中,趙善文激烈反抗,鄭男用衣物綁住其雙手,再用衣物覆蓋佢口鼻及頸部繼續施暴,最終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屍體後被棄於水池底部。

警方調查發現,鄭發岑早在2009年已涉強姦並搶劫孕婦案,2011年被判囚6年。直至2015年3月2日才出獄,但釋放後僅半個月便繼續犯罪,同年中至8月先後在佛山、湛江等地姦殺3名女子(兩案涉及搶劫),9月案件發生後方落網。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鄭發岑進行不公開審判,2017年3月作出一審判決,指認佢犯下強姦及搶劫罪。由於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且屬出獄後屢教不改嘅累犯,最終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