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正提升本港樓宇消防安全。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公眾安全及傳訊)盧長威表示,部門先後推出「社區應急先鋒計劃」及「樓宇應急先鋒計劃」,培訓市民掌握基本應急知識和技能。同時亦聯同物業管理(物管)及消防裝置承辦商推行教育及支援措施,包括《樓宇應急準備約章》、《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小冊子,以及《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操守約章》,目標全面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水平。
「樓宇應急先鋒計劃」提供樓宇消防安全培訓,涵蓋正確使用消防裝置及設備、日常管理及保養責任、突發事故應變知識、滅火設備及防煙頭套使用方法,旨在增強公眾应对突發事故的信心和應變能力。完成課程市民可識別樓宇火警隱患,並向消防處舉報,亦能監督消防裝置維修進度,提升應急準備水平。計劃自今年3月推行至今,已招募約41,000名「樓宇應急先鋒」,包括持牌物管從業員、保安、酒店及建築業界人士等。消防處目標於2026年培訓45,000名先鋒,2027年更計劃擴展至50,000名。
盧長威指出,已超過8成活躍持牌物管從業員完成培訓。他補充:「已有物管公司反映受訓員工能學以致用,例如將軍澳廣場、太湖花園、和黃物流中心及海灣花園等火警事故中,"樓宇應急先鋒"均能在消防人員到達前迅速應對,有效控制火勢、防止蔓延。」
為加強物管人員消防安全訓練,消防處今年7月推出《樓宇應急準備約章》。簽署約章物管公司須承諾落實防火及應急準備指標,並安排前線人員參與「樓宇應急先鋒」訓練。消防處正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合作,為物管人員提供系統性培訓,講解其在樓宇消防安全的角色、責任及巡查重點。約章已簽署涉及6,000幢住宅樓宇及23,000名員工,佔全港已聘用物管公司的住宅樓宇總數約兩成。
消防處亦計劃於10月中旬推出《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操守約章》。約章由消防處草擬,納入業界及物監局等機構建議,為註冊承辦商提供清晰指引,包括裝置保養、檢查、修理、證書提交、系統關閉安排及跨界協調等。盧長威強調:「約章屬修訂《消防條例》前過渡措施,有助業界適應未來法定要求,並推動自願採納更高消防工程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