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屋輪候申請人日前在社交平台發帖求助,表示在見房屋署主任時發現保險紅利計入每月入息,造成家庭總入息超標,主任雖給予半年時間整理財務數據,但申請人打算將保單轉讓親戚名下避過覆查,引發網民熱議。

申請人透露,其家庭持有5份保險,紅利合計每月多出約2千蚊,當初投保只係想有保障,又唔想被查到,現時考慮轉名親戚,好過預計入息會被剔除。

網民對此反應紛紛,有人建議「射波減薪」或「借貸大法」,但随即被諷為睇人坐監嘅鍵盤軍師。有人更認真建議申請停薪留職或放無薪假,甚至請公司減人工,然而申請人指出公司直接會通知唔駛反工,現實情況連老細加人工都唔敢要。

專業網民則警告,轉移保單意圖規避审查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房屋條例》第26(1)(a)條,虛假陳述或隱瞞資產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5個月,申請更會被取消。

事件後來出現轉折,申請人經查詢保險經紀後發現,原來紅利係多年總數,非單年收入,因此每月入息其實唔過標,有望挽回申請機會。事件來源為公屋討論區及香港facebook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