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而家正跟進事件,指今日(十月十六日)發現兩批次綠豆水晶粉皮及其製品樣本唔符合《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要求。中心表示如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提出檢控。
涉事產品詳情如下:產品名稱為莊記牌純綠豆水晶粉皮,每包重五百克,生產日期為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七月九日,來自中國,總經銷商為莊記食品貿易公司。
中心發言人指出,上述兩個樣本分別含百萬分之六十九及六十一的脫氫醋酸鈉,遠超法規允許水平。已知會商戶停售、下架並回收相關批次產品,提醒業界立即停用涉事貨品。
市民及業界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3706 5528,查詢回收事宜。根據《規例》,脫氫醋酸鈉唔可以應用於綠豆水晶粉皮,違規者最高可罰五萬港元及監禁半年。
風險評估顯示,按樣本檢測結果,一般食用情況下健康風險唔大。中心已通知業界事件,並會繼續跟進及採取適當行動,現時調查仍然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