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十月十六日)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任命區諾德爵士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嘅推薦。佢表示政府預計會就該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現時設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單同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名單。目前非常任香港法官共四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則有五名,而非常任法官總數上限為三十名。
喺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五名法官組成,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同埋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區諾德爵士獲任命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人數將增加至六名,有助提高處理終審法院工作嘅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