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刑警組織)(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及第94屆全體大會)令》今日(十月十六日)刊憲,中央人民政府與國際刑警組織簽訂協議,為香港主辦嘅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及第94屆全體大會提供特權及豁免權。
《命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558章)制定,用以落實協議中規定嘅特權同豁免權。
國際刑警組織全體大會為該組織最高權力機關,每年一次供各成員國代表討論國際警務事務及促進合作。第94屆全體大會將於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香港舉行。執委會由主席主持,負責監督全體大會決議落實同國際刑警組織總秘書處嘅行政運作。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則預計喺11月29日舉行。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全力辦好由國家主辦、香港承辦嘅國際刑警組織第231次執委會會議同第94屆全體大會,向世界展現『一國兩制』成果,說好中國、香港同警察故事。」
《命令》將於2026年10月21日提交立法會,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