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巴基斯坦裔男子王志輝KHAN ADEEL,去年8月喺葵涌廣場書店外以粗口辱罵及襲擊男警,他早前否認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罪受審。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15日)裁定襲警罪唔成立,惟因承認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判罰$3000。裁判官熊雪表示被告年輕有悔意,已上了一課,所以唔需監禁。

審訊期間,熊官指出有多段片段拍到爭執過程,但均無拍到被告篤警員胸口嘅襲擊行為,控方唔會依賴該些片段。其中一名街外證人聲稱見到被告篤警員胸口數下,但無其他證據支持,法庭亦唔傳喚該人,故唔給予太多信任。而受害警員嘅證供被指唔穩妥,因佢喺作供時有回避同動搖,熊官質疑佢嘅反應合理。

被告早前承認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辯方求情指佢深感悔意,並向警員及當日市民致歉。事件起源於書店之間嘅爭執,但事態升級,被告承認自己「非常錯」,應有禮對待警員。熊官判刑時曾考慮監禁,但因被告年輕同願意負責,最終判罰$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