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昨日(14日)流傳一段長約23秒嘅影片,拍到一名穿短褲、手提電話同背袋嘅男仔,沿彌敦道往太子方向嘅快線狂奔近百米,直至亞皆老街交界、近慧豐中心對開燈位才停下。帖主話:「以為做乜跑馬路,原來為咗影巴士。」

片段顯示事發係深夜時分,大部份店舖已關門。拍攝者當時喺一輛巴士上,巴士沿彌敦道行駛期間,男仔喺右線一路奔跑,期間冇見車輛緊貼其後。當男仔跑至亞皆老街交界、近慧豐中心對開時,行人過路處已有數名男仔等候。巴士駛至燈位停下後,狂奔男仔亦與其他人會合,疑一齊舉手機拍巴士,期間有人將鏡頭對準巴士,片段隨即結束。影片未見有人受傷。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留言指男仔係「巴膠」,亦有人諗佢「壓力太大」,更有人諱「佢當咗自己係一架巴士」。另有網民留言:「做下運動係好既,但跑馬路就冇謂啦」,又有人唔明為何要拍巴士,直言:「巴士有乜好影吖,真唔明」。另外,本港曾有巴士迷追拍巴士時遇意外,今年5月16歲少年喺長沙灣道追影巴士被私家車撞傷,手臂受傷。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行人喺道路上疏忽危害安全屬犯罪,最高可罰2,000元。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9(a)(ii)及(iii)條亦規定行人喺交通燈控制過路處或行人天橋/隧道15米範圍內必須使用指定設施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