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正調查近期多宗狗隻襲擊人畜個案,政府強調已採取相應執法及管控措施,認為畜養人有法定責任妥善管束狗隻。
就擴大「格鬥狗隻」定義問題,政府會參考其他地區經驗,按風險為本原則制定合適方案。
關於加重棄養及未妥善管束狗隻罰則,政府會研究提高最高罰款及監禁刑期,以加強阻嚇力。
漁護署會推廣「以領養代替購買」,過去五年捕獲流浪狗數據見附件。現有三個動物領養中心已完成,另有一個項目預計2027年底落成,總體資助金額達1億3,560萬港元。
巡查方面,漁護署會優先加強曾出事或流浪狗較多地區的監測,現行法例未有「代登記狗隻晶片」安排,強調狗主需承擔所有法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