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動議二讀《2026年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修訂)條例草案》。有關草案旨在落實政府整合並善用財政資源措施。二零二五至二六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檢視42個政府帳目外設有特定用途基金的財務安排,現已於二○二五年八月將其中六個規模較大種子基金未動用的615億元回撥至政府帳目。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同相關政策局仔細評估剩餘36個基金情況,發現有空間善用現時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鎖起資源。截至二○二六年三月底,該基金結餘約62億元,過去三年平均每年開支約2億3,000萬元。草案提出預留21億元支持未來五年人員及項目,並由基金回撥41億元至政府帳目。
回撥後基金宗旨、運作模式同監督安排均不變。環境及生態局已在三月徵詢基金委員會意見並介紹財務安排。因現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條例》無轉撥結餘至政府帳目條文,需新增條文賦權財政司司長,在認為結餘唔合用途時,可將部分結餘轉撥政府一般收入。轉撥部分唔包括捐助同衍生收入。
許正宇表示,草案通過後會就轉撥安排諮詢財務委員會,並懇請議員支持為回撥提供法律基礎。他強調有關調整唔會影響基金原有目標,亦會確保資源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