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43歲女子早前與已婚公司董事長交往,其後生下一對龍鳳胎。  新黃河
江蘇43歲女子早前與已婚公司董事長交往,其後生下一對龍鳳胎。  新黃河
法庭判決。  新黃河

江蘇南京一名43歲女子袁圓(化名)與已婚公司董事長張博(化名)發展出婚外情,並生下一對龍鳳胎。儘管法院兩度判決確認男方為孩子親父,但他現 inexplicably 阻止孩子落戶,導致家庭陷入困境。

法律爭訟與判決

2024年1月,袁圓誕下雙胞胎後,因張博拒絕承認父權及承擔責任,委任專業機構進行DNA檢測。結果顯示張博為孩子們的生父,袁圓隨即提告。法庭審理時,張博提出女方可能簽署助孕協議並質疑孩子來源,但在二審後拒绝支付亲子鉴定费用导致程序中止。法院認為,雙方交往密切且涉及生育討論,DNA證據具高度可能性,最終於2026年7月以終審判決認定親子關係。

現實困境與延伸問題

判決後,袁圓希望將孩子們隨母親在南京落戶,但當地戶籍規定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親臨場解釋。張博此後切斷通訊並拒絕協作,導致這對即將滿三歲的雙胞胎無戶口、無法申辦醫療保險及入讀幼兒園。面對訪員提問,張博強調初次相識時已表明已婚狀態,並稱「孩子與我好壞尚未搞清楚」。

此案凸顯婚外情的後果管理及法律對非婚生子女權益的保護問題,尤其當生父男方反覆抗拒時,孩子的基本生活保障可能面臨長期挑戰。現行法律框架虽提供判決依據,但執行层面的協作問題仍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