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正調查搬屋公司收費問題,消委會指出自2023年起已接獲123宗投訴,涉及收費不透明、物流延誤及物件破損等爭議。《星島頭條》整理關鍵個案,包括樓梯費突增、海外運送拖延及電器損壞賠償偏低等情況。
個案一:網上報價未清楚說明,孟先生因舊居有5級樓梯被加收15%樓梯費。他原本獲2,000元報價並支付200元訂金,但職員稱需加收15%費用,導致總額增加。孟先生發現報價單未說明收費標準,要求退訂金遭拒,最終向消委會求助,A公司最終承諾檢討流程並退還訂金。
個案二:方小姐一家移民澳洲期間,B搬屋公司因拼櫃問題將250立方呎的貨物運送拖延15星期。公司表示因其他客戶取消訂單,導致貨件遲遲未能集齊,最終於4月20日送到墨爾本。
個案三:馬先生因C搬屋公司未妥善包裝75吋液晶電視,導致屏幕破裂無法使用。C公司僅賠償300元,馬先生認為與電視價值差距太大,最終獲賠償2,000元。
消委會建議搬屋公司應明確說明特別收費如樓梯費及推路費的計算方式,並詳細講解財物損失賠償機制。同時強調海外搬屋需與消費者保持溝通,避免資訊誤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