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蘇紹聰議員今日提問,指香港雖已成功推進「貿易單一窗口」首兩階段,但企業對企業(B2B)貿易文件電子化進度仍緩慢。佢質問政府未來會否設立官方監管與認證框架,推動技術發展;是否會以現有跨境驗證技術為基礎,構建全鏈條電子認證體系;以及是否會整合現有資源,設立跨境數字貿易沙盒,與Ensemble項目及滬港電子提單合作對接。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書面回覆表示,政府現時未有推行強制認證制度,但已參考《電子可轉讓記錄示範法》(《示範法》)推動電子貿易文件法律框架修訂,並會在今年內提交《電子交易條例》修訂草案。《示範法》以功能為核心,提供法律保障,確保電子文件具有與紙本相同法律效力,同時秉持技術中立原則,不限制企業選擇技術方案。

丘應樺指出,《示範法》規定需以可靠方法確認電子文件具備與紙本同等效力,而「以事實證明」成為現行做法。若方法已實際證明可達至預期功能,可免去傳統評估標準。目前國際普遍做法係建立與《示範法》一致的法律框架,並容讓企業使用不同技術方案,以促進市場發展。

政府強調現有「貿易單一窗口」及「ValidAP」驗證平台各有政策目標,目前未有計劃推行全鏈條電子認證與數據互認體系。但政府會持續關注國際及內地標準發展,以提供更完善的跨境互通基礎。金管局個別項目已成功與內地數據平台連結,促進貿易融資效率,並同意未來會擴展至更多省市。